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617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有关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协会、学会: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现将2017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真正做到科学考试、公平考试、安全考试、规范考试。

  三、国务院已取消价格鉴证师职业资格,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截至2016年合格科目成绩仍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本次考试结束后,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人员,按照《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颁发原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可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取得的资格可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附件: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61125

 

附件

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考试日期

1

咨询工程师(投资)

41516

2

注册建筑师

一级

5671314

二级

567

3

护士执业资格

56-8

4

会计(初级)

513-16

5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52021

6

监理工程师

7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8

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9

卫生(初级、中级)

520212728

10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634

11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61011

12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61718

13

一级注册计量师

14

土地登记代理人

15

会计(中级、高级)

9910

16

一级建造师(10个专业)

91617

17

注册测绘师

18

价格鉴证师(收尾考试)

19

通信(初级、中级)

923

20

注册设备监理师

92324

21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22

勘察设计行业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92324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5个专业)

注册电气工程师(2个专业)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3个专业)

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一级

二级

924

23

房地产估价师

101415

24

拍卖师(纸笔作答)

25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

26

出版(初级、中级)

1015

27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

102122

28

造价工程师(土建、安装)

29

矿业权评估师

30

注册城市规划师

31

审计(初级、中级、高级)

1022

32

统计(初级、中级、高级)

33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102829

34

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设施)

35

注册安全工程师

36

经济(中级)

114

37

经济(初级)

115

38

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1145

39

资产评估师

40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111112

41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42

税务师

43

拍卖师(实际操作)

111819

44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各地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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